1、投保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或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4、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疾病、藥物過敏、中暑、猝死;
5、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它內、外科手術;
6、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7、任何生物、化學、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灼傷、污染或輻射;
8、恐怖襲擊;
9、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10、被保險人因精神錯亂或精神失常而導致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癲狂;
1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或武裝叛亂期間;
12、被保險人因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在逃期間、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13、被保險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14、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期間;
15、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期間;
16、被保險人從事高風險運動或參加職業(yè)/半職業(yè)體育運動期間;
17、被保險人從事或參與恐怖主義活動、邪教組織活動;
18、更多免責,詳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