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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改革利弊分析 投保者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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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擇保險網 · 一年前1039 人看過

  重疾險改革從征求意見、終稿過審和正式發(fā)布,一直受到外界的廣泛關注,重疾改革調整的相關內容,對于投保者而言是好是壞,每個用戶的看法并不一致,但重疾改革是順應時代發(fā)展趨勢變化的,更符合現代醫(yī)療科技的發(fā)展趨勢。下文看看重疾險改革利弊分析,投保者怎么選擇才好?

重疾險改革利弊分析

圖片來源:pixabay

  一、重疾險改革利弊分析

  有利影響

  1、增加病種

  重疾險改革后,由原來必保的25種重疾增加了3種重疾+3種輕癥,其中3種重疾分別為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新增的3種輕癥包括較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和輕度腦中風后遺癥。

  重疾新規(guī)增加了疾病種類,對于投保者而言是有利的,但現在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一般都涵蓋了新增的3種重疾,但重疾新規(guī)明確定義,可減少理賠爭議,有更好的規(guī)范作用。

  2、杜絕拼湊病種

  重疾險改革后有兩個規(guī)定,其一,同款重疾險里,不能有保障范圍高度重疊的疾??;其二,新增的疾病如果發(fā)病率極低,需要標注出來。

  部分保險公司為提高保險產品的市場競爭優(yōu)勢,推出的重疾險產品看上去保障的種類特別多,湊病種,但是在原有高發(fā)病種上卻偷工減料,影響投保者的權益。因此規(guī)劃重疾險產品時,一般建議投保者更關注重疾質量而不是數量,確保高發(fā)重疾都涵蓋,部分新增的重疾種類發(fā)生概率低,實用性不強。

  3、疾病理賠更加規(guī)范

  隨著現代醫(yī)療技術的發(fā)展,部分重疾治療的措施更加先進,副作用更小。重疾險改革后比如:把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中的“開胸”,規(guī)范為“”切開心包”。還有重大器官移植中增加“小腸移植”。這樣也是減少理賠糾紛,規(guī)范行業(yè)。

  不利影響

  1、甲狀腺癌分級賠付

  TNM分期≤I期按輕癥賠付,TNM分期≥II期按重疾賠付,TNM分期為I期或者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治療費用一般在5萬元左右,因此為確保理賠更加合理,保險公司對甲狀腺癌分級賠付,用戶高發(fā)的乳頭狀癌和濾泡狀腺癌賠付不超過重疾的30%,出險后獲得的保險金變低。

  2、新增輕癥設賠付上限

  新增統一定義的輕癥,較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重疾險改革后出險理賠不超過重疾的30%,而保險公司自行增加的輕癥疾病,不受該賠付比例的限制。

重疾險改革利弊分析 投保者如何選擇

圖片來源:pixabay

  二、重疾險改革投保者如何選擇

  重疾險改革有利有弊,投保者要根據自身的保障需求,選擇改革前投保還是改革后投保,如介意甲狀腺癌的分級賠付或者新增輕癥賠付有限制,可趁現在規(guī)劃一份重疾險產品;而更在意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的新定義,可選擇重疾險改革后投保。

  不過如用戶經濟預算充足,可現在現在規(guī)劃一份重疾險產品,罹患甲狀腺癌出險按重疾賠付,重疾險改革后也可投保一份新產品,被保險人出險重疾險可疊加賠付,不過要結合自身的經濟基礎決定,保費支出不能影響基本生活。

  以上是對重疾險改革利弊的介紹,對用戶而言有利的方面包括增加病種、理賠更加規(guī)范以及杜絕拼湊病種;對用戶而言不利的方面包括甲狀腺癌分級賠付以及新增輕癥設賠付上限,投保者要仔細考量,確定好自己在改革前還是改革后投保,過渡期結束后,只能投保滿足新規(guī)范的重疾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