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擇小馬老師 · 一年前212 人看過
“你真的了解自己的枕邊人嗎?”
很多已婚網(wǎng)友看完《消失的她》,拋出了這句靈魂拷問。
片子很火啊,講的是一個“深情丈夫尋妻”的離奇失蹤案。
沒想到結局反轉,丈夫竟然是殺妻兇手。原因很“純粹”:他欠下了天價賭債,想攫取妻子財產(chǎn)還錢。
大家不免想到2019年真實發(fā)生的“泰國孕婦墜崖案”,當事人王暖暖最近也大方回應,“沒錯,電影的原型就是我”。
(圖片來源:@王暖暖微博)
丈夫俞某冬因為覬覦她的“千萬身家”和巨額保險費,在泰國登山的時候,將懷孕三個半月的王暖暖推下34米懸崖(相當于11層樓高)。
全身17處骨折,多器官受傷,王暖暖僥幸撿回了一條命,但醫(yī)生告訴她可能再也站不起來。
雖然丈夫被判刑,但因法律上的障礙,她至今未能離婚。
任何關系,只要摻雜了算計,最后只會走向陌路,婚姻亦是。
今天想跟大家談談婚姻中的痛點。
婚姻中的詐,大部分關于錢
即便雙方?jīng)]有“巨額財產(chǎn)之爭”,普通人的婚姻也存在很多風險點。
之前百度上,看到一個福州女生的求助帖子:
(圖片來源:百度知道)
女生到了談婚論嫁這一步,兩個家庭做資源整合買婚房,原本也正常。
況且男方家“慷慨”——出全款,房本只寫女方的名字,相當于女生結場婚,平白得了幾百萬。
但認真琢磨后,細思極恐:
1、婚房計劃買120平以上,均價3.5W內,男方父親付全款,占用女方首套房資格;
2、置辦第一套婚房后,男方打算用婚房抵押貸款(全款抵押貸可貸80%,差不多400萬),買第二套房,沒說寫誰名,第一套自住,第二套用來出租;
3、買完房后裝修資金不夠,計劃用房主(女方)名義進行裝修貸貸款,也可貸小幾十萬;
瞧瞧人家這算盤打得,這哪是共贏,明明就是挖坑。
首先,第一套房雖寫在女方名下,但資金來源是男方父親,而且是婚前出資。
如果沒有拿到男方父親的贈予協(xié)議,就相當于,她向男方父親借了500萬買房。
其次,女方拿第一套房子,抵押貸出來的錢,法律上是不允許再流入房市。這就意味著,他們得通過暗箱操作,來購第二套房。
這樣一來,資金來源就沒有痕跡了。
女生根本沒法證明二套房的購房資金,來源于自己,于是又莫名背了400萬的債+貸款利息。
這還沒完,最后還有幾十萬的裝修貸,也都在女生名下。
所以,盤下來,若是婚姻一旦有變故,男方手里控著兩套房子,債和風險全轉移給了女方,簡直不要太聰明。
類似的事件,現(xiàn)實生活中也真實發(fā)生過:
(圖片來源:都市時報)
所以,遠看是一樁婚姻,往近了看,分明是一場“利益圍獵”。
婚后財產(chǎn),可能有5種風險
其實,婚前的財產(chǎn)風險倒還好規(guī)避。結婚后,夫妻法律關系發(fā)生變化,財產(chǎn)的歸屬問題會更加復雜。
一般來說,婚姻財產(chǎn)會面臨5 種風險:
(圖片來源:慧擇自制)
比較常見的有對外舉債、財產(chǎn)混同兩種,結合案例給大家說說。
1、夫妻一方稀里糊涂“被負債”。
可以看 2007 年的一個真實案例。
張先生自己開了一家小公司,以個人名義向別人借了 1000 萬,給公司救急。
后來因公司倒閉了,張先生備受打擊,神志不清。張?zhí)⒉恢獣韵壬倪@筆債務,但因她也有公司份額,于是債主把她告上法庭。
終審判決:張?zhí)珎€人名下的兩臺車和房屋全被查封拍賣,所有銀行及工資卡被凍結,每月僅留下 700 塊錢作為她和孩子的生活費。
根據(jù)當時的《婚姻法解釋(二)第 24 條》,由于這 1000 萬沒有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便算作是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承擔連帶責任。
那這1000萬最后怎么還?
《民法典》第 1089 條有規(guī)定:夫妻共同債務,先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不夠的話,就用夫妻個人財產(chǎn)來償還,至于每個人還多少錢,兩人可以協(xié)商。
如果有一方跑路了怎么辦?另一方有義務償還全部債務。
所以你看,這筆糊涂債還挺危險的。
除了企業(yè)經(jīng)營,還有一種情況容易“背債”,就是夫妻一方借錢給自己父母治病。
比如,一方父母得了大病需要治療,如另一方不同意出醫(yī)療費,那借來治病的錢,通常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個人財產(chǎn)與共同財產(chǎn)混淆。
根據(jù)《民法典》第 1062 、1063 條,結婚期間的工作收入、生產(chǎn)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等,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而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shù)葎t屬于個人財產(chǎn)。
我們看個例子:
張先生和黃女士在 2011 年結婚,雙方擁有的財產(chǎn)如下:
(圖片來源:慧擇自制)
如果夫妻倆遭遇婚變,財產(chǎn)怎么分?
不需要分割的財產(chǎn):
張先生的房屋(婚前全款)、股票、基金;
黃女士的銀行存款及利息,以及重疾理賠的保險金;
這些屬于婚前財產(chǎn),婚后也歸一方所有。
可能要分割的財產(chǎn):
黃女士的房子,婚后由夫妻共同財產(chǎn)償還的貸款部分+對應的升值部分;
張先生基金、股票升值的部分;
張先生繼承的房產(chǎn),如果父母未單獨指定給他,則需要被分割;
以上分割方案的前提是夫妻不搞“小動作”。
但很多婚前、婚后個人財產(chǎn),因為沒有妥善處理,很容易被“充公”,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被對方拿走一部分。
結婚后,如何保護個人財產(chǎn)?
簡單點講:
1、簽婚前協(xié)議,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 1065 條明確了男女雙方可以簽訂書面的婚姻協(xié)議,具備法律效力。
雙方可以約定婚前、婚后財產(chǎn)的歸屬或享有比例等,比如房子、車子、存款、股票、基金、工資、社保養(yǎng)老金、房貸。
當然財產(chǎn)過大,也可以考慮公證處理。
2、開一個獨立的銀行卡賬戶;
這個主要針對婚前存款。婚后這個賬戶“只進不出”,確保銀行流水干凈,離婚時不用擔心被分割。
前面案例里,黃女士的30萬存款,倘若和婚后存款混在一起,那就等于“充公”了。
3、婚前買的房子,不要隨便加名、買賣;
這一點,主要是針對婚前買的房子。
如果一方婚前借錢購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這筆借款也可能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
另外,倘若婚前全款買房,婚后加名,那另一方就共有了該房產(chǎn)。如果婚后,再賣了這套房子置換新房,這一賣一買,個人財產(chǎn)就變成共同財產(chǎn)了。
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上?!跋捶俊笔录?,就是這么回事。
4、買財富型保險
財富型保險可以通過投、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設計來達到指定傳承、保全資產(chǎn)的作用。
比如父母在你婚前,給你投保年金險,父母作為投保人,保單現(xiàn)金價值屬于父母(去世后,可作遺產(chǎn)繼承給你),你就算婚變,也不會被分割。
之后,每年的領取只屬于你個人,不會被分割。身故保險金你也可以指定給你小孩,萬一發(fā)生了不幸,這筆錢也不會被分割。
又比如自己投保一份增額壽,婚前交完保費,后面現(xiàn)金價值不斷增長,這部分都屬于我們的個人財產(chǎn),同樣不會分割,屬于自己的小金庫。
最后,想跟大家說:好的婚姻,不怕談錢。
茫茫人海,我們選擇信任一個人,跟他走進婚姻,挺不容易的,大家珍惜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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