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費率表 客戶告知書 |
承保機構(gòu) | 本產(chǎn)品由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保險產(chǎn)品的銷售地區(qū)為北京、河北、廣東(除深圳)、上海、四川、安徽、天津,為線下渠道銷售。保險公司已在江西、四川、陜西、北京、天津、遼寧、江蘇、浙江、安徽、寧夏、河南、黑龍江、湖南、廣東、山東、重慶、湖北、上海、河北、吉林、廣西、福建等22個省市設立了分支機構(gòu),超出范圍的地域保險公司無法提供線下服務,可能會影響您的服務體驗,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
如實告知 | 請您如實填寫投保信息。 若您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quán)解除本合同; 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若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退還已交保險費; 保險公司在本合同訂立時已經(jīng)知道您未如實告知情況的,保險公司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費用扣除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經(jīng)保險公司審核同意后您可在猶豫期后辦理保險單質(zhì)押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時保險單現(xiàn)金價值扣除其他 欠款后余額的80%,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借款利率參考貸款市場利率水平、公司資金成本、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公司流動性狀況等因素確定,具體可向保險公司查詢。 您應按約定及時償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其中利息根據(jù)借款金額、經(jīng)過日數(shù)和借款利率按日復利方式計算。借款到期之日,若您未能償清借款本息,則以未能償清的借款本息作為新的借款本金按保險公司當時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xiàn)金價值、退還保險費時,若您有保險單質(zhì) 押借款本息未能償清,保險公司有權(quán)在扣除借款本息后支付。 自借款本息及其他欠款的總額達到保險單現(xiàn)金價值之日的二十四時起,本合 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間,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
退保損失 | (一)您書面簽收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nèi)為猶豫期。在此期間,您可以解除本合同。保險公司將無息退還您所交納的保險費。 您在猶豫期內(nèi)解除本合同時,應填寫解除保險合同申請書,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自保險公司收到解除本合同的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保險公司自此時起不再承擔保險責任。 (二)若您在猶豫期后解除本合同,應填寫解除保險合同申請書,并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有效身份證件。自保險公司收到解除本合同的申請書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保險公司自此時起不再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公司在收到解除本合同的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nèi),向您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若您有保險單質(zhì)押借款的本息或其他欠款未能償清,則您應當同時償清。 您在猶豫期后解除本合同會有一定損失。 |
支付和憑證 | 本產(chǎn)品保費由保險公司直接收取。 如您成功投保本產(chǎn)品,保險公司將向您投保時所提供的的電子郵箱地址發(fā)送電子保單,電子保單與紙質(zhì)保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需本產(chǎn)品保費發(fā)票,請您預留聯(lián)系方式,發(fā)票由本省中郵保險分公司開具后寄送。 |
保險責任的免除 | (一)被保險人因下列第1-6 項情形之一導致身故或全殘,或在第7項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全殘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終止,保險公司向被保 險人的合法繼承人(不包含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本合同效力終止,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本合同效力終止,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二)投保人因下列第1-6項情形之一導致身故,或在第7項期間身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險費責任: 1.被保險人對投保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自殺,但投保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4.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7.投保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
其余須知:
主條款 | |
中郵郵愛一生年金保險條款 | 中郵保險〔2023〕年金保險018號/中郵保險〔2023〕246號 |